交通事故我全责的话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您负全责,保险公司的赔偿方式如下: 首先是交强险,这是强制购买的保险。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对第三方(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比如,在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0.2万。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除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才不予赔偿。 如果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部分,就轮到商业第三者险发挥作用(前提是您购买了该险种)。承保商业第三者保险的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赔偿。比如您购买的商业三者险保额是50万,若交强险赔完后剩余的赔偿金额在50万以内,商业三者险就会进行赔付。 赔偿项目方面,一般包含这些:医疗费,就是受伤看病产生的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误工费,按照您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来定;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护理人员因就医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营养费,要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要是造成残疾,还有残疾赔偿金;造成人员精神损害的,还可能有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金额主要由法官裁量);还有后续治疗费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理赔流程大致是这样:首先出险报案,发生事故后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客服会告知您理赔所需单证并引导理赔;接着现场勘察,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会到事故现场勘查处理,商定损失额度和维修方式等;然后提交申请理赔,准备好索赔申请书、驾驶证、行驶证、被保人身份证、车辆维修发票、收款银行卡、交警证明、相关费用发票等资料提交;最后是理赔审核跟决定,保险公司接收材料后进行调查审核,做出是否赔付的决定,决定赔付就支付保险金,决定不赔付就发送拒赔通知并退还申请材料。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第三者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