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现金是怎么补偿的?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听说可以选择现金补偿。但我不知道这个现金补偿是怎么算的,是按照房屋面积,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另外,除了房屋本身的价值,还有没有其他方面的补偿?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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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现金的补偿方式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相关计算方法。 首先,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根据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如果是征收营业性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所以,拆迁补偿现金的补偿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并且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评估程序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被拆迁人要注意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己得到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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