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退休干部农村自建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部队退休干部农村自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需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补偿一般涉及多个方面。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中,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通常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但如果记载与实际不符,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情况为准。 关于拆迁补偿安置的时间节点: - 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若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拆迁补偿。 - 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 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另外,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有以下两种情况: -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按上述公式计算。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在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各地政府也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所以,具体补偿标准建议你咨询当地的拆迁部门或者相关政府机构,他们能够提供更准确详细的信息。 相关概念: 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就是根据当前建筑材料和人工成本等,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相同结构、质量的房屋所需的单价,再结合房屋的新旧程度确定的价格。 土地使用权基价:是当地政府根据土地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价格。 价格补贴:是政府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生活等给予的一定补贴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