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可以追加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也拿到了赔偿。但最近发现因为工伤引发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不少后续治疗费用。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工伤赔偿还能不能追加啊?想了解一下具体在哪些情况下能追加,哪些不能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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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追加的。 首先,咱们来说说什么是工伤赔偿,简单理解就是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或者患上职业病,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法律规定要给员工的补偿,这里面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很多方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赔偿的基本标准和一些相关事宜。如果出现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工伤赔偿有追加的可能: 一是发现新的与工伤有关的疾病或伤情 。要是在工伤案审判时期出现了之前不知道的病症,并且能拿出新证据证明这个新增疾病当时没被发现,而且和工伤有直接关系,那员工就有权提出追加赔偿请求。例如,员工工伤后一开始只是治疗明显的外伤,后来却发现因为那次工伤导致了内伤,经过检查和专业鉴定确定是工伤引发的,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要求追加赔偿。 二是原赔偿协议存在问题 。根据《合同法》,要是工伤赔偿协议签订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不合法情况,或者协议里没有涵盖所有应该赔偿的项目,比如只赔偿了医疗费,没算误工费等,又或者赔偿金额明显比法定标准低很多,那受害者是有权申请撤销或变更协议来追加赔偿的。 三是工伤状况出现变化 。要是在协议签订之后,旧的工伤状况恶化了,比如原本受伤的肢体恢复不好,需要进一步手术治疗,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也可能构成追加赔偿的理由。 不过,要是不存在这些法定的情形,随意要求追加赔偿是很难得到支持的。所以,具体能不能追加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判断。 相关概念: 工伤赔偿: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获得的相应补偿。 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 。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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