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的提存形式是怎样的?


保证金提存是指在一定情形下,将保证金提交给法定的提存机关保存,以消灭债务或保障债权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保证金提存的形式。 首先,从提存主体来看,提存人一般是负有交付保证金义务的一方,比如在合同交易中交付保证金的一方。提存受领人通常是享有收取保证金权利的一方。提存机关在我国一般是公证机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保证金提存也适用此规定。 其次,提存的方式有直接提存和替代提存。直接提存就是将保证金直接交付给提存机关。比如在一些工程建设项目中,施工方按约定将保证金直接交到指定的公证机关进行提存。替代提存是指当保证金的标的物不适于提存(如保证金是以特殊物品形式存在且不易保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时,提存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该标的物,将所得价款进行提存。例如保证金是一批容易变质的货物,就可以先变卖货物后提存价款。 在提存程序方面,提存人要向提存机关提出申请,说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的情况等。提存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然后提存人将保证金交付给提存机关,提存机关会出具提存证书。提存后,提存人要及时通知提存受领人。如果提存受领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提存机关会以公告的方式通知。 提存后,在法律效果上,提存人与提存受领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提存范围内消灭。提存受领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如果提存受领人对提存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提存受领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机关根据提存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同时,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总之,保证金的提存形式有其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了解这些对于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