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如何判决的?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太好了,有离婚的想法,打算起诉离婚。但不太清楚法院具体会怎么判,是看感情状况,还是财产分割,或者孩子抚养这些方面,想详细了解下起诉离婚在各个方面的判决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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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法院的判决主要围绕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方面。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的问题。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存在这些情形,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 接着是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都要进行分割。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然后是子女抚养权。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通常遵循有利于子女健康发展为基本准则。对于年龄在一岁到两岁之间的子女,判决的主要倾向是将其交由母亲抚养,除非出现母亲患有长期且难以根治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重症,母亲虽然具备抚养能力但却未能尽到抚养责任,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这些情况。对于年龄超过两岁的子女,法院将会优先考虑条件更为优越的一方来抚养孩子 。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裁决是否准予离婚等相关事宜。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无过错方:是指在婚姻关系中没有实施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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