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没固定住是否算医疗事故?
我骨折后在医院做了固定处理,但是后来发现骨折处没固定好。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能不能算医疗事故啊?我不太懂相关法律,也不知道该怎么判断,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认定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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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骨折没固定住是否算医疗事故,需要先明白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首先,得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规范。在骨折治疗中,医生应该按照诊疗护理规范来进行固定操作。要是医生没有遵循这些规范,比如选择了不恰当的固定方式、固定器材使用有误等,从而导致骨折没固定住,这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其次,判断是否存在过失。如果医生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疏忽、懈怠等情况,比如没有仔细检查固定效果、没有及时发现固定问题等,导致患者受到了额外的损害,这种过失行为若与骨折没固定好有因果关系,也符合医疗事故的条件。 再者,要有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骨折没固定住可能会使骨折愈合延迟、不愈合,或者导致患者疼痛加剧、肢体功能受限等额外的身体伤害。只有当这种后果是由于医疗行为中的过失造成的,才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所以,骨折没固定住不一定就属于医疗事故,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诊疗规范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如果患者认为可能存在医疗事故,可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合法途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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