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一半是怎么判的?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于财产分割不太清楚。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像房子、存款之类的,也有各自的一些个人物品。想知道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是怎么确定哪些财产能分到一半,具体依据是什么,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展开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如何判一半,需要先区分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得到的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也就是说理论上双方各得一半 。 不过在实际判决中,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为了保障孩子的生活质量,会将更多财产判给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女方在婚姻中处于弱势地位,也会适当多分;要是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等,那么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这些财产仍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也就不存在分一半的情况。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但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后,该方也需给另一方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夫妻个人财产:明确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法院在判决离婚财产分割时,会考虑这些因素,对相应方适当多分财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