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法院具体是如何判的?

我身边有人涉及到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的案子,现在案子到法院了,我想知道法院对于这种既遂的情况,会从哪些方面考虑量刑,具体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不同情节对应的刑罚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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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的判刑情况,需要根据不同主体以及具体犯罪情节来确定,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 对于自然人犯罪:如果是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若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非法提供精神药品、非法提供精神药品数量较大等情况。 如果是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来定罪量刑,比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于单位犯罪:单位犯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需要强调的是,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使用是受法律严格管控的,只要向吸食或者注射毒品的人提供能够让人成瘾的精神药品,不论动机如何,都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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