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是怎么判的?
我和别人发生了冲突,双方动了手,都受了点伤。现在就担心会被认定成互殴,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互殴是怎么判的,依据是什么,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希望能有个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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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互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针对对方的暴力攻击行为。对于互殴的判定和处理,需要依据具体的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来确定。 从民事责任角度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说,互殴中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通常会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来分担责任。例如,双方互殴导致都有皮外伤,花费了一定的医疗费用,可能会按照各自责任比例互相赔偿对方的损失。 从行政责任方面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等情形,处罚会更重。比如两人互殴,没有造成严重伤害,但违反了治安管理秩序,公安机关可以对双方进行治安处罚。 若互殴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达到了刑事犯罪的标准,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比如互殴导致一方重伤,那么实施伤害行为的一方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要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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