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姑苏区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赔偿?

在姑苏区发生了交通事故,自己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流程和项目。想了解下像我这种情况,涉及到人身受伤还有车辆损坏,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能获得哪些赔偿,各项赔偿又是依据什么标准来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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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姑苏区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问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是赔偿项目。医疗费是指因治疗交通事故导致的损伤而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这需要提供相关医疗票据等作为证明。例如,因事故受伤去医院看病,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都属于医疗费范畴。 误工费,如果因为事故导致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产生了误工情况,就需要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计算。比如,一个月工资5000元,因事故误工10天,那误工费就大概是5000÷30×10 。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是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护理人员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天数确定。若请护工照顾,护工每天收费200元,照顾了10天,那护理费就是200×10 。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保留好打车发票、公交地铁票据等就能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营养费要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则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比如,60周岁以下的,按照上述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此外,还可能涉及财产损失等其他赔偿项目。如果车辆受损,维修费用就是财产损失赔偿部分;如果车上有财物损坏,也属于财产损失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也就是说,赔偿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不够的部分再看商业险,最后不足部分由责任人赔偿。总之,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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