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是如何定义的?


强奸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明确的定义和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强奸罪的定义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简单来讲,就是在女方不愿意的情况下,通过强迫等方式和女方发生性行为,或者和不满14岁的幼女有性行为,都可能构成强奸罪。 这里所说的“违背妇女意志”,是认定强奸罪的关键。也就是说,性行为的发生没有得到女性的真实同意。而“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比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坏名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 对于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情况,无论该幼女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这是因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不理解性行为的后果和意义,也没有抗拒能力,所以法律给予她们特殊的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总之,强奸罪是一种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法律对其有明确且严格的规定,以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