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缴税是按照什么计算的?


不动产缴税的计算方式会因不同的税种而有所不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常见的几种与不动产相关的税种及其计算方法。 首先是契税,这是在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一般情况下,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动产的成交价格。比如您购买一套价值 100 万的房子,当地契税税率为 3%,那么应缴纳的契税就是 100 万×3% = 3 万元。 其次是增值税。在不动产交易中,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 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地区的非普通住房除外)。例如,您出售一套购买不足 2 年、售价为 200 万的住房,应缴纳的增值税就是 200 万÷(1 + 5%)×5%≈9.52 万元。 还有房产税,它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如果您有一套房产,原值为 500 万,当地规定的扣除比例为 30%,那么每年应缴纳的房产税就是 500 万×(1 - 30%)×1.2% = 4.2 万元。如果您将这套房子出租,每月租金收入为 5000 元,那么每月应缴纳的房产税就是 5000×12% = 600 元。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的部分,税率为 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的部分,税率为 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税率为 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税率为 60%。其计算相对复杂,需要先确定增值额和扣除项目金额。比如您转让一块土地,取得转让收入 1000 万,扣除项目金额为 600 万,增值额就是 1000 万 - 600 万 = 400 万,增值率为 400 万÷600 万≈66.67%,对应的税率为 40%,速算扣除系数为 5%,那么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就是 400 万×40% - 600 万×5% = 130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