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责方不和解会怎么判?
我前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我是主责方,但我和对方在赔偿等问题上无法达成和解。现在案子要走法律程序了,我特别担心法院会怎么判,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依据什么来判决,会有怎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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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主责方不和解,案件通常会进入诉讼程序,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和事实来作出判决。 首先,我们要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意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对事故各方责任进行划分的文书。主责意味着在事故中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一般来说,主责方承担的责任比例在 70% - 90%之间,但具体比例要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确定。 接下来,法院在判决时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对于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赔偿则根据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坏情况进行评估和赔偿。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根据这些证据来确定赔偿的具体数额和责任承担比例。如果主责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存在减轻责任的情形,比如对方也有一定过错等,法院会综合考虑后进行判决。 总之,法院的判决是基于事实和法律,力求公平合理地解决双方的纠纷。主责方即使不和解,也应当积极应对诉讼,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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