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变卖资产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正在闹离婚,最近发现他偷偷变卖家里的资产。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想知道在法律上,离婚前一方变卖资产会怎么判?这种行为会有什么后果?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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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离婚前变卖资产这一行为可能涉及到侵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及法律判定。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离婚前变卖资产,如果是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这就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一方能够证明另一方存在离婚前变卖资产的行为,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变卖资产的一方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财产。而且,即使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这种行为,另一方也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财产。所以,当发现对方在离婚前变卖资产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资产交易的记录、合同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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