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法官一般会怎么问?


在离婚官司中,法官的提问主要围绕着能否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核心问题展开,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在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方面,法官会询问诸多情况。比如双方相识、恋爱及结婚的过程,这是为了了解你们婚姻的基础。像恋爱时间长短、是自由恋爱还是他人介绍等,都能反映出婚姻开始时的感情状况。法官还会问婚后的感情情况,包括夫妻平时的相处模式、是否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家庭生活中是否和谐等。对于产生矛盾的原因、经过和现状,法官也会详细了解。例如是因为经济问题、家庭琐事,还是一方有不良嗜好等导致矛盾,矛盾是否有过激化,目前是否分居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这方面的询问是判断能否离婚的关键。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法官会要求双方说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这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对于房产,会询问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在谁名下等。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车辆也是类似情况。对于存款,法官会问银行账户信息、存款金额等。同时,法官还会询问是否存在夫妻共同债务,比如是否有房贷、车贷、借款等,债务的用途是什么等。《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后,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时,法官会考虑孩子的年龄。如果孩子未满两周岁,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官会询问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比如双方的收入情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还会了解孩子平时的生活习惯,是跟随哪一方生活较多,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相处情况等。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法官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总之,在离婚官司中,法官的提问都是围绕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的,目的是为了公正、合理地处理离婚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