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时法官会问些什么以及该怎么回答?
在诉讼离婚中,法官的提问和对应的回答方式如下:
首先是身份核实环节,法官会先问原告、被告叫什么名字,多大岁数等信息来核实身份,此时一定要如实回答。
接着会围绕一些核心问题提问。关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法官通常会问到双方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以什么样的方式认识的,恋爱多久结婚,婚前了解程度,离婚原因,有无和好意愿,接不接受调解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回答这些问题时应如实说,如果想尽快离婚,可着重描述双方发生矛盾的事情,突出感情不和,但绝不能编造事实。
关于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法官会依据夫妻双方的身体健康情况、财产收入情况、工作时间、孩子年龄、孩子平时与哪一方更亲近等进行提问调查。若想争取孩子抚养权,要提前准备如和孩子的亲密照片等材料,表明自己工作收入稳定,有充足时间陪伴孩子。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法官会询问共同财产情况和债务情况 。当事人需要提前掌握清楚共同财产线索,防止另一 方偷偷转移财产。对于债务,如果债务用于日常家庭生活,属于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之外,要采取不知道、不承认、不追认的态度。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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