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会如何处理欠薪的老板?
我给一个老板打工,到了发工资的时候他却一直拖欠工资不给。我想去劳动局投诉他,可又不太清楚劳动局会采取什么办法来处理这种欠薪的老板,他们能帮我把工资要回来吗?想了解下具体的处理流程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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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向劳动局投诉老板欠薪问题时,劳动局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首先,对于欠薪问题,劳动局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该事件展开调查。当劳动者去投诉时,需要提交能证明劳动关系以及欠薪事实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劳动局在接到投诉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若决定受理,工作人员会对老板进行调查询问。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他们有权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等。通过这些调查,确定老板是否存在欠薪行为以及欠薪的具体金额。 如果查证老板确实存在欠薪行为,劳动局会责令老板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若老板逾期仍不支付,劳动局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若老板对劳动局的处理决定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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