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再审申请书该怎么写?


商标驳回再审申请书是商标申请人在商标被驳回后,向相关部门申请重新审查时提交的重要法律文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撰写方法及相关要点。 首先是标题,一般直接写“商标驳回再审申请书”,让受理部门一眼就能明确文书的性质。 接下来是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这些信息要准确无误,方便相关部门与您取得联系。这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相关信息,虽然商标驳回再审申请书与起诉状不完全相同,但在基本信息记载要求上有相通之处。 然后要写明申请再审的商标具体情况,如商标的名称、申请号、类别等。清晰准确地描述商标,有助于受理部门快速定位和审查该商标的相关情况。 在正文部分,核心内容是阐述再审的请求和理由。请求部分要明确写出您希望通过再审达到的结果,比如请求撤销原驳回决定,准予商标注册等。理由部分则要详细说明为什么认为原驳回决定不合理。可以从商标的独特性、与在先商标不存在冲突、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阐述。例如,如果您能证明该商标在市场上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消费者能够将其与其他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就可以作为有力的理由。这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如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等。 另外,还可以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商标的使用证据、宣传推广资料、市场反馈等,以支持您的再审请求。证据要真实、有效,并且与您阐述的理由紧密相关。 最后,在申请书的结尾要写明致送的部门名称,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总之,撰写商标驳回再审申请书需要严谨、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同时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您对撰写过程仍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以确保申请书的质量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