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对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我家里老人想立遗嘱,我不太清楚哪些人能作为遗嘱继承人。老人有子女,还有孙子孙女,也有几个兄弟姐妹,我就想知道法律规定哪些人能成为遗嘱继承人,他们有什么要求和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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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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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简单来说,遗嘱继承人就是被继承人(也就是立遗嘱的人)通过遗嘱指定的,在其去世后能够继承其遗产的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这就明确了遗嘱继承人的范围首先是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遗嘱继承人的范围限定在法定继承人之内,但被继承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从法定继承人中指定一人或数人作为遗嘱继承人,而不必遵循法定继承的顺序。例如,被继承人可以不把遗产留给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而是指定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同时,如果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该部分遗嘱涉及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此外,遗嘱必须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只有这样,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继承人才能依法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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