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律师如何掌握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律师掌握证据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证据。证据就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材料。在离婚案件里,证据可以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多种形式。 对于律师来说,收集证据的途径有很多。比如,律师可以通过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来获取证据线索。当事人是案件的亲历者,他们能提供很多关于夫妻感情、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信息。律师会详细询问当事人双方相识、结婚、共同生活的过程,以及出现矛盾的原因和具体情况等。 律师还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所以,律师可以凭借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例如,到银行查询夫妻双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房产登记情况等。 在收集视听资料证据时,律师要注意合法性。根据法律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律师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对于证人证言,律师要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证人应当如实作证,并且要接受法庭的询问和质证。同时,律师要审查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证人的证言是否真实可靠。 此外,律师收集到证据后,还要对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要判断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关联性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要有内在的联系;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收集方式和来源要符合法律规定;真实性是指证据要客观真实,不能是伪造的。只有经过严格审查和筛选的证据,才能在法庭上发挥作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总之,律师在离婚诉讼中掌握证据需要遵循法律规定,采用合法、有效的方法,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