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未还违约金如何计算?


借款未还违约金的计算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借款合同中对违约金有明确、具体的书面约定,那么就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和数额来计算违约金。这是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都要遵守。例如,合同约定若借款人逾期还款,每天需支付借款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那就按此执行。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对违约金作出具体规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此时就要看违约所导致的损害金额,这个损害金额就是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比如说,因为对方未按时还钱,导致债权人有紧急资金需求时不得不高息借贷,额外支付的利息就属于损害金额。 最后,当损失难以确定时,可以参考违约方所获得的利益来计算违约金。例如,借款人用这笔借款做买卖赚了钱,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参照其获利情况来确定违约金数额。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是为了防止过高的违约金对违约方造成不合理的负担。 相关概念: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逾期利率:是指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后未能按时还款时需要支付的利率。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各金融机构应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