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后多久可以做工伤认定?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想知道从受伤那天开始算,过多久才能去做工伤认定呢?担心去早了不能认定,去晚了又怕错过时间。希望了解清楚这个时间要求,好安排后续的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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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获得相应权益保障的重要程序,关于受伤后多久可以做工伤认定,需要区分不同主体申请的情况。 首先,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原则上要在30天内申请,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 其次,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在用人单位不积极履行申请义务时,赋予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认定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总之,受伤后做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有30天的申请期限,特殊情况可延长;劳动者一方在用人单位未申请时,有1年的申请期限。大家要及时关注时间节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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