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后多久能进行一次拆迁赔偿?
我家的地被征了,之前拿到过一次拆迁赔偿。现在听说可能还会有赔偿,但是不太清楚这个时间间隔是怎么定的。想知道有没有相关规定明确这个间隔时长,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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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后拆迁赔偿的时间间隔没有一个固定的全国统一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关于征地补偿费调整 通常来说,调整征地补偿费的权力在地方政府手中。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征收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测算,给大家一个参考的指导性意见(暂行)》,地方政府会结合实际情况决定何时调整,一般大概每隔三到五年会调整一次。调整时,物价局、工商局等相关单位会参与研究,综合考虑当地老百姓生活水平、房价等因素,同时也会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最终确定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并公布执行。 ### 关于单次征地补偿的发放时间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部门需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之后、正式开始实施房屋征收之前,将全部的补偿费用一次性全额发放给被征收方。一般而言,征地补偿费用应在拆迁补偿方案批复生效之后的三个月之内落实到位。征地补偿费用主要由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这四项构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也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关于再次拆迁赔偿 法律并没有规定多少年可以享受二次拆迁赔偿,这主要取决于当地政府的规定。如果已经享受过拆迁的待遇,以后再次遇到符合条件的拆迁情况时,通常也是能够享受到拆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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