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看守所后多长时间能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进看守所后多长时间能取保候审,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时间限制。在整个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都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也就是说,从犯罪嫌疑人被关进看守所开始,一直到法院判决生效之前,都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不过,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实际操作中,办案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申请。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在被羁押后尽早申请,获得批准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例如,一些轻微的经济犯罪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较好,可能在被拘留后的较短时间内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时,申请人需要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说明申请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取保候审的,会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