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家庭成员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我被另一半遗弃了,现在生活很艰难。我想知道从被遗弃开始,过多久我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呢?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个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遗弃家庭成员达到多长时间才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只要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所谓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比如,丈夫有能力却长期不照顾生病的妻子,不给她提供生活费用和必要的医疗救治;或者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管不顾,不支付抚养费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也就是说,当一方存在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另一方起诉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不过,在实际诉讼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遗弃行为。证据可以包括社区证明、邻居证言、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比如,如果被遗弃方因病住院,而另一方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医院的缴费记录以及主治医生的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总之,虽然法律没有明确遗弃时间的限制,但要想在离婚诉讼中获得有利判决,关键是要证明对方的遗弃行为以及该行为对夫妻感情造成的严重伤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