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多久会失效?
我和老公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处于离婚冷静期。但最近我们有些犹豫,不知道这个离婚冷静期过多久就会失效,是不是过了一定 时间没去办手续就不能离了,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时间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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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缓冲时间。这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在离婚冷静期30天届满之后,如果在接下来的30天内,夫妻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离婚申请就会失效。这里的两个30天需要特别注意,第一个30天是冷静期,第二个30天是申请发证期,两个期限都很关键,一旦错过第二个30天的申请发证期,离婚申请就自动撤回了,若之后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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