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财产追诉期多久结束?
我和前妻协议离婚时,有些财产没分割清楚。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我想追诉这部分财产,不知道从协议离婚开始算,追诉期到什么时候结束,怕过了时间就没办法追诉了,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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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协议离婚财产追诉期相关情况有不同规定。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在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情形,自发现这些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比如,离婚后一年发现对方在离婚前偷偷转移了一笔存款,那么从发现这笔存款转移的时间起,有三年时间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这是关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追诉期限规定。例如,如果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受到对方胁迫,在胁迫情形消除后一年之内,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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