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权多久会失效?
我家里涉及到房产继承的事情,最近在和家人商量。我想弄清楚房产继承权在什么情况下会失效,是有个固定的时间期限吗?还是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规定,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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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权本身一般是没有有效期限制的。简单来说,一旦继承人明确表示接受继承,这个继承行为就是永久有效的。 不过,因为继承房产而引发的纠纷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个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在这三年时间内,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了,却没有采取法律行动去维护,那么超过三年后再向法院起诉,就可能会失去胜诉权。 但是还有一个最长时效的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不过存在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另外,放弃房产继承权是有时间要求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如果要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要是没有表示的话,就会被视为接受继承。要是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遗产处理:是指对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进行分配、管理等一系列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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