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多久?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不知道整个流程走下来得花多长时间,是很快就能办好,还是需要等很久呢?我想了解下具体的时间情况,好做后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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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时间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会受到法律规定以及实际办理流程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又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从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开始,会有一个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那么离婚流程就终止了。如果三十天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反悔,自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还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顺利的情况下,协议离婚最快需要三十一天(离婚冷静期30天加上申请发证1天),最长则可能达到六十天(离婚冷静期30天加上申请发证的30天期限)。不过,如果在这期间出现撤回申请等情况,时间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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