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多久生效?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已经商量好各项事宜,准备去办理手续。但不清楚协议离婚完成后,到底多久才能正式生效。是办理完手续马上就生效,还是有一段时间的等待期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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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生效时间是一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协议离婚的基本流程和相关法律概念。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从申请离婚登记开始,会有一个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个期间,只要有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过了冷静期后,还有三十天的时间供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只有当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且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协议离婚才正式生效。 所以,协议离婚从申请到生效,最短需要三十一天(冷静期三十天加上申请发证当天),最长可能因为各种情况而无限期延长,比如双方未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去申请发证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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