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命案一般多久才会开庭?

我家里人涉及了一起命案,现在案子已经在处理中了,我们心里一直很着急,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开庭。想了解下,从命案发生到最终开庭,通常要经历多长时间呢?这个时间有没有什么规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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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命案开庭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命案多久开庭之前,我们需要先清楚刑事案件的一般流程,因为命案属于刑事案件,它的开庭时间和整个刑事诉讼流程的进展紧密相关。 刑事案件一般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这三个主要阶段。 首先是侦查阶段,这个阶段由公安机关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不过,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要是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者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的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此外,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前面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接着是审查起诉阶段,该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最后是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负责。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综合来看,命案从发生到开庭的时间会受到很多因素影响,比如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的难易程度等。简单的命案可能几个月就会开庭,而复杂的命案,尤其是涉及大量调查取证、补充侦查等情况的,可能需要一年甚至更长时间才会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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