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处理期限是多少?
我前段时间和别人发生了点小冲突,派出所说是按治安案件处理。这都过去一段时间了,还没处理完。我想知道治安案件一般处理期限是多久,要是超过期限没处理完该咋办呢?
展开


治安案件处理期限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通俗来讲,一般情况下,从公安机关受理这个治安案件开始算,要在三十天内把案件处理完。这里的处理完,就是要做出最终的处理决定,比如对违法人员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或者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等。 不过,如果案件情况比较特殊,像案情重大、复杂的,就不能在三十天内完成处理。这时,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处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天。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最长可以有六十天的处理时间。 但是,如果在处理过程中,需要进行鉴定,鉴定的时间是不算在上面所说的处理期限内的。比如,在案件中涉及到对物品、伤情等进行鉴定,那么鉴定所花费的时间要单独计算,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再接着计算处理期限。所以,在遇到治安案件时,大家可以根据这些规定来了解案件的处理进度和预期的处理时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