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久就过追诉期了?
我之前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没太在意赔偿的事。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我想追究对方责任,又担心过了追诉期。我想知道交通事故的追诉期是多久,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我这种情况还能追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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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追诉期其实是针对刑事犯罪而言的,而交通事故通常涉及民事赔偿和刑事犯罪两种情况,需要分开来讨论。 首先说民事赔偿方面,这适用的是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如在交通事故中,从你知道自己身体受到伤害(像去医院检查出伤病)以及知道是哪个责任人的时候开始计算。如果在这三年期间,你有向对方主张过赔偿权利,比如发过短信、写过书面材料要求赔偿,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再看刑事犯罪方面,如果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才会涉及追诉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交通事故中,常见的交通肇事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种情况下追诉期限是五年。也就是说,在五年内都可以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过,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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