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起诉之前肇事车辆及司机扣留多久?


在交通肇事案件起诉之前,关于肇事车辆及司机扣留时间的问题,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 首先说肇事车辆的扣留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肇事车辆扣留时间大概在检验、鉴定完成后的五日内,而检验、鉴定时间通常不超过三十日,特殊情况经批准不超过六十日。如果是不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扣留事故车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接着看肇事司机的扣留情况。如果肇事司机只是涉嫌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日。如果肇事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肇事司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可能达到三十七日。 综上所述,交通肇事起诉之前肇事车辆和司机的扣留时间,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程序而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