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摄影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三项权利的保护期是不受限制的。简单来说,无论什么时候,作品上都得署作者的名字,作者也随时有权利修改自己的作品,并且任何人都不能歪曲、篡改作品让其失去本来面貌。 然后,对于发表权以及著作权中的其他财产权利(像许可他人使用作品获得报酬等权利),如果是自然人的作品,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要是合作作品呢,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法律就不再保护了。 法律依据是《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相关概念: 发表权:就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作者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