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交通事故的追诉期是多久?
我遭遇了一起死亡交通事故,现在过去一段时间了,不知道这个还有没有追诉的期限。我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死亡交通事故的追诉期到底是多久,超过这个时间是不是就没办法再追究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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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追诉期也被叫做追诉时效,它指的是按照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对犯罪分子进行追诉了。 对于死亡交通事故,它可能涉及不同的罪名,不同罪名对应的追诉时效也不一样。如果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和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交通肇事罪有不同的量刑档次。一般情形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种情况下追诉时效是五年;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时追诉时效是十年;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则为十五年。 在司法实践中,确定追诉期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要准确判断犯罪行为对应的量刑幅度,同时还需考虑是否存在时效中断、延长等情况。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时效延长是指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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