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担保期间有多长?
我给朋友的借款做了保证担保,现在我有点担心担保责任的问题。我想知道保证担保期间到底有多长,这个期间是怎么规定的呢?会不会一直担着这个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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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担保期间,通俗来讲,就是在这个时间段内,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要是过了这个期间,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 关于保证担保期间的时长,是可以由债权人和保证人自行约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比如说,甲借给乙一笔钱,丙作为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约定了保证期间为债务到期后的一年,那么这一年就是保证担保期间。要是他们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按照法律规定,保证期间就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甲和乙都没说这笔钱什么时候还,那保证期间就从甲要求乙还钱的宽限期结束那天开始算六个月。 在保证担保期间内,债权人要按照一定的方式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需要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要是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采取这些措施,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准确了解保证担保期间对于债权人和保证人来说都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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