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定能分到财产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是不知道在离婚的时候是不是肯定能分到财产。我们婚后有一些共同的积蓄和房产,不过他说有些财产不算共同的,我也不太懂。想问问在法律上,离婚时是不是一定可以分到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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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并不一定能分到财产,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比如婚后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还有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而个人财产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这些财产是属于个人所有,不会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就可以对这些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或者一方能够证明某些财产是其个人财产,那么另一方就无法分到这些财产。 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所以,离婚时能否分到财产,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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