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协商后还能起诉刑事吗?


在探讨医疗事故协商后是否还可以起诉刑事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刑事诉讼则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只要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应当立案。这意味着,即使医疗事故已经经过协商,只要符合刑事立案的条件,依然可以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医疗事故中的刑事犯罪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医疗事故罪。该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那么协商对刑事诉讼有什么影响呢?协商通常是就民事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这并不影响对刑事犯罪的追究。因为民事协商解决的是患者的经济损失补偿问题,而刑事诉讼解决的是医务人员的刑事责任问题,二者性质不同。例如,患者与医院就医疗事故赔偿达成了协议,医院进行了相应的经济赔偿,但如果经调查发现医务人员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了患者死亡或者严重损害身体健康,符合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司法机关依然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过,要启动刑事诉讼程序,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这就要求患者或者相关人员要保留好与医疗事故有关的各种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检验报告等。同时,还需要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报案,由他们进行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会对事故的原因、医务人员的责任等进行全面调查。如果经过调查,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就会进入刑事诉讼的后续程序。 总之,医疗事故协商后,在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起诉刑事的。但要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并通过合法的途径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