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口头通知调岗降薪,劳动仲裁时该如何举证?


在单位口头通知调岗降薪的情况下,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举证是关键环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举证方法和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确调岗降薪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单位仅口头通知调岗降薪,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举证,以下几类证据非常重要。第一类是书面证据。虽然是口头通知,但后续可能会有一些与调岗降薪相关的书面材料,比如工资条、工作安排变更的通知、邮件等。工资条可以反映工资的降低情况,工作安排变更的通知能证明岗位的调整。这些书面材料是很直接的证据,能有力地证明单位实施了调岗降薪的行为。 第二类是视听资料。如果在单位口头通知时,您进行了录音,那么这个录音就可以作为证据。录音要清晰,能明确体现单位的调岗降薪意图和相关内容。另外,与领导或人事关于调岗降薪的沟通聊天记录也可以作为视听资料证据,这些记录要完整,不能有删减。 第三类是证人证言。如果有同事在场听到了单位的口头通知,他们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证人要能够清晰地描述当时的情况,并且要愿意配合出庭作证。 第四类是工作成果和考勤记录。调岗后工作内容和职责的变化可以通过工作成果来体现,原岗位和现岗位的工作成果差异能间接证明岗位的调整。考勤记录也能反映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的变化,这可能与调岗有关。 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证据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同时,要确保证据是真实的,没有经过篡改。最后,证据要与调岗降薪的事实有直接的关联。 如果您在举证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他们能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总之,充分、有效的证据是您在劳动仲裁中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