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分到财产吗?
我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于财产分割这一块特别困惑。不知道在法律上,我到底能不能分到财产。我们结婚这些年,有一些共同的存款、房产,还有一些投资收益。我想知道我有权利要求分割这些财产吗?想具体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流程。
展开


离婚时通常是可以分到财产的,但具体情况要依据财产的性质等因素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别。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协商好财产怎么分,就按照协商的来。要是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决,比如会倾向于保障抚养子女一方、女方以及没有过错一方的权益。 另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离婚后,如果发现有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或者一方存在上述损害共同财产行为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或再次分割。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双方对其有平等处理权。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中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