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我已经从公司离职了,可到现在工资都没给我结清。我就想知道从离职开始,公司拖欠工资超过多长时间就算是违法的行为啊?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看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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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公司未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就属于拖欠工资行为。一般来说,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指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九条明确,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四条说明,“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不包括在内,比如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或者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离职时就该结清工资,如果超过一个月(30天)还未支付,很可能构成违法。但如果是遇到上述特殊情况导致的延期支付,不属于违法。 相关概念: 无故拖欠: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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