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之前在医院治疗出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损害。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又不确定有没有过诉讼时效。想问下医疗损害民事诉讼时效到底是多久呢,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这个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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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民事诉讼时效是指在医疗损害纠纷发生后,患者或其家属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时间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医疗损害纠纷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一般理解为患者知道自己身体受到伤害,并且知道是哪个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的过错导致的。比如,患者在手术后发现身体出现异常,经过检查确定是手术失误造成的,这时就可以认为患者知道权利受到损害。 不过,实际情况可能比较复杂。有时候患者当时并不知道自己的损害是医疗行为导致的,可能在很久之后才发现。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患者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损害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时开始计算。但是,无论如何,从权利实际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通常不再予以保护。这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避免时间过长导致证据难以收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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