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人身伤害,当时没太在意,现在身体不适想去追究责任。但不知道从受伤到起诉有没有时间限制,想了解人身伤害诉讼时效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超过这个时间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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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指当一个人的身体受到伤害后,他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就可能会失去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如,小明被他人打伤,从他受伤那一刻起,如果他当时就知道是谁伤害了他,那么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了。 不过,这里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例如,小张被人撞倒,当时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但过了一段时间感觉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发现是那次撞倒导致的内伤,那么诉讼时效就从确诊内伤之日开始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避免时间过长导致证据难以收集等问题。所以,如果遇到人身伤害的情况,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益,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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