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健康权诉讼时效是指当公民的健康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你不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健康权,之后可能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这意味着,当你知道自己的健康权受到了侵害,同时也知道是谁侵害了你的权利,从这个时间点开始计算,你有三年的时间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等。比如,你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受伤,当时就知道是因为对方的过错导致的,那么从受伤那一刻起你就知道权利受损和义务人是谁了,诉讼时效就开始起算。 不过,如果在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出现了一些法定的事由,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断或者中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例如,你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侵权人提出了赔偿要求,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侵权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这些情况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比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你因为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行使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止,等不可抗力的因素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所以,在健康权受到侵害时,你要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