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处理的有效期是多久?

之前身体不舒服去医院看病,当时没觉得有啥问题,最近感觉身体越来越不对劲,怀疑是之前看病时出了医疗事故。想知道从现在开始算,还有多久时间可以去处理这个事情,也就是医疗事故处理的有效期是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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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处理涉及不同方面的有效期规定。 首先,从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角度来说,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这一规定出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目的是督促当事人及时主张权利,也促使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处理医疗纠纷 。比如患者在某次手术后一段时间发现身体有异常,经过咨询等途径意识到可能是医疗事故,那么从意识到这一情况开始计算,有1年时间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其次,就诉讼时效而言,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患者或家属想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医疗事故纠纷,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以及责任方是谁之后的三年内提起诉讼。 另外,还有一个最长时间限制,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不过存在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这主要是基于法律对长期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维护。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简单说就是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有效时间,如果超过这个时间,虽然还能起诉,但对方可能会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原告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 知道或应当知道:知道就是明确意识到权益受损;应当知道是指根据一般人的认知能力和情况,在特定情形下应该意识到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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