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伤残鉴定赔偿由谁承担责任?
我之前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准备去做伤残鉴定。但我不太清楚之后的赔偿责任该由谁来承担。是肇事司机,还是保险公司呢?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关于交通伤残鉴定赔偿责任承担方面的具体规定。
展开


在交通伤残鉴定赔偿责任承担问题上,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首先,交通事故发生后,通常会涉及到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伤残鉴定赔偿费用一般由保险公司承担。 如果交通事故涉及到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那么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可能由商业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商业保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用于补充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 若赔偿金额超出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那么超出部分就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由谁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交通事故中存在多方责任人,那么他们需要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来分担赔偿责任。比如,在连环撞车事故中,不同车辆的驾驶人可能都需要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来承担相应的赔偿份额。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