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延迟发放超过多久算拖欠?
我是一名农民工,最近工资发放有点不及时,心里很不踏实。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工资延迟发放多久就算是拖欠了呢?我就想弄清楚这个时间界限,好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展开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未结算工资的,构成拖欠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也明确,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 也就是说,如果约定了按月支付工资,在自然月结束后的30天内没有发放,就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况。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因为遇到特殊困难,比如不可抗力等,暂时没法按时发放工资,在跟工会商量后,并在一个月之内延迟支付,同时告知所有员工且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这种情况通常不算拖欠。 但即便存在特殊情况,也需要提前跟劳动者讲清楚情况,并且在特殊情况消失之后尽快把工资发放到位。要是延迟时间过长,依然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欠薪。 相关概念: 自然月:是指每个月的1号到该月的最后一天,是按照公历来计算的。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