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拖欠多久算违法?


农民工工资不管拖欠多少天都是违法行为。 首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 另外,我国《劳动法》第50条也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如果到了需要仲裁或诉讼的阶段,劳动者只需要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而对用人单位未付工资的事实不应当负举证责任。因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还有一种比较严重的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 所以,要是遇到工资被拖欠,农民工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先尝试和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 。





